社会各界:
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4〕8号)相关办法,为做好松山湖市级以上孵化器评选工作,我局结合国家、省、市孵化器发展方向和松山湖孵化器发展情况,经专家论证等环节,形成了《松山湖优秀孵化器评分体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4日(共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分体系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在材料上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邮箱:kcjgczx@m.oclitsenvision.com,联系电话:2289821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松山湖优秀孵化器评分体系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