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激励引导企业落实污染治理,加大对主动开展大气环境治理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松山湖空气质量,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支撑,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在综合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松山湖北部片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共7个工作日)期间在松山湖官网(m.oclitsenvision.com)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与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