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配套设施项目)(编号:441900202384),《东莞生态园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配套设施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解决城市交通道路用地需求,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拟使用省预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规模0.0930公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该方案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0930公顷,涉及2个落实地块,位于生态园粟边村、西溪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生态园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93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