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范围
(一)2023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年报表调查
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年报表调查范围是在松山湖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具体包括如下类型:
1.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2.工业企业;
3.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
4.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
5.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
6.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二)2023年度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调查
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调查(以下简称:创投年报)统计范围是松山湖高新区内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符合以上两类统计调查范围纳入火炬统计的单位及所需填报报表名称详见附件1(新增填报单位后续另行通知填报),请附件1中各单位仔细阅读报表填报说明及要求(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年报表调查的填报说明及要求详见附件2;创投年报调查的填报说明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填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填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止。
(二)工作要求
火炬统计调查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专项统计调查项目之一,松山湖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为园区的科学发展和建设提供数据支撑,相关数据也是园区参与全国高新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配合开展火炬统计工作已经成为享受园区科技政策扶持的必要条件之一,请符合统计调查范围的单位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发改财金〔2018〕1862号)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如实、准确、及时填报各项数据。
三、咨询及指导
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负责统筹园区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为加强和细化对各单位的统计业务辅导,同时委托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协助开展火炬统计调查工作,包括培训辅导、咨询答疑、指导填报、报表初审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许元刚、孔建忠、盛文锋
电话:22225097、23079626、22892027
地址:东莞松山湖沁园路4号原控股大厦506室
附件:
1.2023年度松山湖高新区纳入火炬统计的单位和所需填报报表名称
2.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年报表填报要求与说明
3.创投年报调查填报要求与说明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