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事务、拥军优属、复退军人安置、婚姻登记管理及改革、扶贫救济、社会福利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医疗卫生、职业健康、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农村农业、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农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政法、维稳、综治、信访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