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松山湖产业人才技能素质水平,为松山湖产业结构向高质量转型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松山湖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就该文件的主要条款解读如下:
一、培训单位
项目制培训的培训单位指培训实施单位,须为在松山湖依法注册成立且具有一定培训资质的企业、行业组织、职业培训机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作为培训单位的企业,须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函,且培训对象仅限本企业员工;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在取得相关培训资质后,可开展与本院校开设专业相关的培训项目。
二、培训对象
项目制培训的培训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松山湖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包括居民、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重点群体等。培训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培训单位方能申请补贴:(一)具有松山湖户籍;(二)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在松山湖;(三)在松山湖用人单位就业(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为准)。
三、实施流程
(一)培训备案。培训实施前,培训单位登录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培训信息,于计划培训开始前5个工作日以上提交备案申请。
(二)备案审核。松山湖人社分局收到培训申报后,应尽快在培训计划开始日期前完成审核(包括审核不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报单位。
(三)培训实施。培训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开班前,培训单位登录东莞市“技能人才之都”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员信息。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要做好培训管理,严格按备案计划实施培训并保存培训资料。
(四)培训监管。培训过程中,松山湖人社分局需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全覆盖检查。针对系统上已审核通过的培训课程,做到全覆盖检查,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确保培训课程如期、如实开展;二是随机抽查。随机选取培训课程,安排1-2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培训情况,并填写《松山湖“项目制”技能培训检查情况表》(附件),要求培训实施单位及检查工作人员签字,以备日后“留痕查证”;三是严格检查。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实施单位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其申报培训开展日期与实际培训日期、申报人员与实际参训人员等信息一致。
四、补贴流程
本《实施办法》按照“补贴申请-补贴审核及公示-补贴拨付”的流程严格执行,并于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补贴申请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一)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二)《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名册表》;(三)培训考勤表(签到表);(四)《学员培训结果汇总表》,包括培训考核结果;(五)每个班/每次课程的培训照片(不少于3张,需包含大合照)及视频(不少于5个,每个视频不少于5分钟);(六)补贴学员佐证资料(松山湖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松山湖户籍人员提供培训当月社保清单或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七)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五、政策有限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